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(下) · 统编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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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中古时期的世界_第2课时

免费读1260字2024-07-22

  老师:同学们好,我们进入中古时期的世界。第二课时的学期,从学习目标来看,和上一讲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差别,在这里不再重述了。提醒一下,本节课所涉及到的主要是东欧地区,课标要求,关于中古世界的多元面貌,在此也不重述了。学习的重点和之前是相似的,学习的难点具体到这节课是罗马民法大全的边定和俄罗斯的崛起。具体来看,这是第三课的第三个问题,拜占庭与乐思。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小问题,也就是东罗马帝国的发展和罗马民法大全。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,东罗马帝国继续发展,因为帝国的首都军事坦廷堡是过去古希腊殖民城邦拜占庭的旧事,因此又把他称之为拜占庭帝国,在帝国境内工商业发达,都城军事坦丁堡是当时欧洲最大、最重要的城市,成为沟通东西方的桥梁。

  老师:东罗马帝国发展到6世纪的时候,查什丁尼在位,拜占庭一度扩张,先后占领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。他在位期间编定的查什丁尼法典,剔除了法律中那些矛盾和过时的内容,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。它与同时或稍后编纂的法学会转法理概要新法典合称伯马民法大全。

  老师:在我们的教材当中,有一段材料,借助于这段材料,我们可以思考什么是市民法,什么是万民法。那么现在,请同学们暂停播放视频5分钟,谈一谈你的理解。

  老师:好了,同学们应该都形成了自己的思考,或者在纸上写出了答案。那么在这个地方呢?我对市民法和万民法这两个关键概念进行具体的解释。所谓的市民法是罗马法的术语,本来只针对公民的法律,罗马最初并未统治外族,或者统治外族的事情在法律上不占重要地位。因此最初的法律,比如说是二同标法、里西尼赛克斯图法案等,都是对公民有效,与外人无关。这部分法律后来被伯玛法学界称为市民法,实则是公民法。市民法的称呼反映了中古时期以后西欧城市受罗马法的影响。因指针对本国公民,市民法可以各不相同,每个城邦或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,如雅典的缩伦法等。那么第二就是万民法的概念,实际上它源自自然法的理念。

  老师: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人,尤其是雅典智者学派的哲学家们首次比较集中的进行过讨论。那时希腊人发现不同城邦执行不同的法律,希腊人和波斯人的法律也相当不同。同时他们也意识到宇宙是按照一定规则运行的,人类社会也有一定的共同规则,这些自然和人类都认可的规则就是自然法,其中为全人类共有的法就是万民法。

  老师:这个观念后来被罗马人接受,并且在实践中获得发展,尤其是当罗马人征服了意大利和许多行程之后,并不能笼统的使用罗马法,而必须选择同时符合罗马法律和当地需要的部分,制定新的可以为各方接受的规则,由此逐渐产生了罗马的万命靶。那么这段材料里边所提到的法学总论,又译作法里概要由拜旦廷帝国的皇帝查什丁尼下令编纂,与查什丁尼法典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它意在简明扼要的阐明罗马法的基本原理,文字浅显,内容详实,是学习罗马法的基本教科书。这本书一共分四卷98章,涉及关于人的规定、关于物及财产关系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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